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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項目名稱:
論物質交換原理在現(xiàn)場勘查中的運用
小類:
法律
簡介:
物質交換原理又稱為洛卡德交換原理,是作為一項法庭科學而存在的,無論在偵查時間還是在庭審當中都發(fā)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在我國,無論是理論界還是實物界都沒有對物質交換原理有足夠的重視,因此作者在這里旨在通過對支持物質交換原理的基礎理論,物質交換原理的基本內容及其在現(xiàn)場勘查中的應用進行論述,以期對物質交換原理進行系統(tǒng)性的構建,從而引起實物界和理論界的重視。
詳細介紹:
文章先對物質交換原理的理論基礎——哲學基礎進行論述;進而對物質交換原理的歷史緣起和發(fā)展歷程進行了梳理;最后提出了在實際的現(xiàn)場勘察過程中如何有效地利用物質交換原理。

作品專業(yè)信息

撰寫目的和基本思路

本論文通過闡述物質交換原理的基本理論與理論基礎來說明物質交換原理作為偵查學學科的基本理論的重要性,進而論證其對于完善偵查學學科的意義,同時通過舉例論證其在現(xiàn)場勘查當中所起的作用,進而指出它的應用性較強,從而得出在我國的警校教育當中重點教授這部分的內容來提高未來偵查員的那種敏銳的證據(jù)意識。

科學性、先進性及獨特之處

作品的先進性:作品的科學性在于在刑事案件的偵查過程中最重要的就是證據(jù)和線索,隨著審判中心主義的確立,審判當中對于物質證據(jù)更加很重視。 先進性:隨著科學技術的不斷進步,物質交換原理更出現(xiàn)了一些新的內容和不足,本文正是重視了這些特點并進而提出了一些發(fā)展該理論的看法。 獨特性:第一次從哲學的角度來探討該原理的科學依據(jù),進而把其放在整個偵查學科當中來考量。

應用價值和現(xiàn)實意義

該作品的實際應用價值就在于通過對其重要性的以及在現(xiàn)場勘查中的應用為焦點進行論證進而提出要在偵查隊伍中樹立“物質交換“的證據(jù)意識;而該作品的現(xiàn)實指導意義就是在吾知架還原力的指導之下,讓我們的偵查員注意“現(xiàn)場上所有的有形無形的物品皆為證據(jù)和線索”在我們的現(xiàn)場勘查中注意運用各種先進的技術設備和感官以求完整正確的獲得證據(jù)和線索,盡快的偵查破案,抓獲犯罪嫌疑人并未后期的審判提供扎實的證據(jù)。

作品摘要

物質交換原理早已經不是什么新鮮的理論,它作為刑事偵查學的一項基本原理,在我國的刑事偵查學教材中也不難見到它的影子。遺憾的是物質交換原理在我國公安院校的刑事偵查學講授當中卻沒有受到足夠的重視,在相關的偵查學教材中也鮮有詳細的論述。筆者在這里旨在通過對支持物質交換原理的基礎理論,物質交換原理的基本內容及其在現(xiàn)場勘查中的應用進行論述,以期對物質交換原理進行系統(tǒng)性的構建。

獲獎情況及評定結果

該作品在湖北警官學院學報2010年第4期上發(fā)表;在甘肅政法學院2010年第八屆“挑戰(zhàn)杯”甘肅省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上獲得二等獎;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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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方式

問卷調查、訪談調查、實地觀察、查找資料

同類課題研究水平概述

當前國內外同類課題的研究成果頗多,但更多的是側重于物證技術層面的研究、論述以及對該原理的不足進行探討。筆者認為該理論發(fā)展到今天已經有著100多面的歷史,隨著科學技術的發(fā)展,物證技術也有了長足的進步,就現(xiàn)有的技術條件下發(fā)現(xiàn)和提取先關的微量物證和痕跡已經不是什么難事,但是很多時候我們的現(xiàn)場勘查當中仍然出現(xiàn)了很多漏洞和缺點,而這些漏洞和缺點并不是因為技術的不足而導致的,更多的是偵查人員主觀方面的原因所導致,比如工作粗心大意,不夠細心、比如工作人員大腦中根本就沒有相關的證據(jù)意識,或者沒有一套嚴謹?shù)墓ぷ魉悸?,不管怎么說,勘察當中的很多錯誤都是由于主觀方面的原因而導致的,而并非是技術方面的原因。 事物都是發(fā)展變化的,物質交換原理同樣也不例外,100多年后的今天它肯定有許多有待完善的地方,比如說心理痕跡的的轉移問題,但是,在現(xiàn)有的刑事訴訟證據(jù)體系之下,心理痕跡方面的證據(jù)還有待于論證,并不能為我國的法院在制度上予以采用,這方面的論證還有待于討論。而在筆者看來,物質交換原理在今天仍然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論價值和現(xiàn)實意義,物質交換原理不是過時了,而是我們對他的重視還非常不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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