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項目名稱:
- 科學發(fā)展觀視域下構建農民工和諧勞動關系的路徑探究--以中部地區(qū)農民工勞務派遣組織為切入點
- 小類:
- 法律
- 簡介:
- 大量農民工涌入城市,但由于以戶籍制度使城市勞動力市場被分割為正式市場和非正式市場,以致農民工在城市務工過程中受到較大限制。而用人單位用工體制的滯后性以及農民工個人文化素質低下,使得農民工權益屢遭侵害。本文提出一種新型模式--農民工勞務派遣組織,用以高效、全面而快捷保護農民工在城市各方面權益。從其產生發(fā)展、優(yōu)勢弊端分析、改進意見等方面,深入分析農民工勞務派遣組織的必要性,并提出合理優(yōu)化建議。
- 詳細介紹:
- 近年來,大量農民工涌入城市并成為城市建設的主力軍,但由于以戶籍制度為基礎形成的城鄉(xiāng)二元社會結構使城市勞動力市場被人為地分割為正式市場和非正式市場,以致農民工在城市務工過程中崗位的選擇范圍受到較大限制。而地方政府在農民工務工方面監(jiān)管、協(xié)調的缺位,用人單位用工體制的滯后性以及農民工個人文化素質低下、維權意識淡薄,使得農民工權益屢遭侵害,不能在務工城市享受社會保障權利。而農民工自身信息量的不足和社會關系的狹窄使得他們在外出務工時具有一定的盲目性,不僅工作和生活環(huán)境惡劣,缺乏相應的勞動保護,且因缺乏組織性而勢單力薄,在自身權益受到侵害時無法得到有效保障。本文提出以農民工勞務派遣組織優(yōu)化農民工權益保護的途徑,從其產生于發(fā)展、與國外勞務派遣組織之比較研究、農民工勞務派遣組織的應然定位、優(yōu)勢弊端分析、與改進意見等方面,深入分析了發(fā)展農民工勞務派遣組織的必要性,并提出了合理化優(yōu)化建議。 科學性:本文以科學發(fā)展觀視域下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的有效途徑為切入點,深入分析了一種新型勞務組織的優(yōu)越性,并提出合理化建議使其有利于和諧勞動關系的構建。 先進性:本文借鑒發(fā)達國家人口流動時期勞務派遣組織的發(fā)展經驗,結合我國基本國情,提出一種新型的有利于減少勞務糾紛,有力保護農民工社會權益的有效途徑。 獨特之處:本文以成功案例河南“全順人力資源公司”為研究基礎,深入探究此種勞務派遣制度的可行性與發(fā)展的可持續(xù)性。旨在以高效的方法,促進農民工社會權益的保護進程。 大量農民工涌入城市,但由于以戶籍制度使城市勞動力市場被分割為正式市場和非正式市場,以致農民工在城市務工過程中受到較大限制。而用人單位用工體制的滯后性以及農民工個人文化素質低下,使得農民工權益屢遭侵害。本文提出一種新型模式--農民工勞務派遣組織,用以高效、全面而快捷保護農民工在城市各方面權益。從其產生于發(fā)展、優(yōu)勢弊端分析、與改進意見等方面,深入分析了發(fā)展農民工勞務派遣組織的必要性,并提出了合理化優(yōu)化建議。 創(chuàng)新點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重點在于農民工權益的保護 2.以組織形式提出引出新型勞動關系,有效減少勞動糾紛 3.借助親情化管理模式防止形成農民工邊緣社會 4.有效培養(yǎng)農民工法律意識的提高,有利于其各方面素質的加強 (一) 保障農民工的權益是構建和諧社會與實現公平正義的客觀要求。農民工作為城鎮(zhèn)的務工者,對流入地城市的經濟發(fā)展和社會繁榮做出了巨大貢獻,卻沒有得到對等的待遇。這將極大削弱農民工的勞動積極性,增加社會不穩(wěn)定因素,極不利于和諧社會的構建。 (二)中部地區(qū)為勞動力輸出大戶,但現實狀況是東部 “民工荒”向中部蔓延的趨勢逐漸加重。現中部地區(qū)不同程度面臨 “招工難”,而這種現象正在向多個行業(yè)擴散。根據我國基本國情,農民工目前已成為工人階級隊伍重要組成部分,而且正在演變?yōu)楣と穗A級的主力軍。年GDP貢獻率25%以上,為中部崛起的重要力量。本文基于河南農民工勞務派遣組織——“全順人力資源公司”的成功發(fā)展引出對農民工勞務派遣組織的深入思考,并提出合理化建議,促進和諧勞動關系的構建。 (三)妥善解決農民工問題是實踐科學發(fā)展觀的需要,是建設和諧社會的當務之急,是社會主義制度初級階段基本國情的要求。 綜上所述,本課題對完善農民工社會權益的法律保護具有重大的應用價值。
作品專業(yè)信息
撰寫目的和基本思路
- 撰寫目的:筆者發(fā)現目前農民工在城市權利屢受侵害,而農民工勞務派遣組織在理論上卻能較好地解決這些問題,勾畫了一副合理藍圖用以維護農民工在城的各方面權益。 基本思路:本文提出以農民工勞務派遣組織優(yōu)化農民工權益保護的途徑,從其產生于發(fā)展、與國外勞務派遣組織之比較研究、農民工勞務派遣組織的應然定位、優(yōu)勢弊端分析、與改進意見等方面,深入分析了發(fā)展農民工勞務派遣組織的必要性,并提出了合理化優(yōu)化建議。
科學性、先進性及獨特之處
- 科學性:以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的有效途徑為切入點,深入分析一種新型勞務組織的優(yōu)越性,并提出合理化建議使其有利于和諧勞動關系的構建。 先進性:借鑒發(fā)達國家人口流動時期勞務派遣組織的發(fā)展經驗,提出一種新型的有利于減少勞務糾紛,有力保護農民工社會權益的有效途徑。 獨特之處:以成功案例“全順人力資源公司”為研究基礎,深入探究此種勞務派遣制度的可行性與發(fā)展的可持續(xù)性。
應用價值和現實意義
- (一) 農民工作為城鎮(zhèn)的務工者,對流入地城市的經濟發(fā)展和社會繁榮做出了巨大貢獻,卻沒有得到對等的待遇。這將極大削弱農民工的勞動積極性,增加社會不穩(wěn)定因素,極不利于和諧社會的構建。 (二)妥善解決農民工問題是實踐科學發(fā)展觀的需要,是建設和諧社會的當務之急,是社會主義制度初級階段基本國情的要求。 綜上所述,本課題對完善農民工社會權益的法律保護具有重大的應用價值。
作品摘要
- 近年來,大量農民工涌入城市,成為城市建設的主力軍,但由于以戶籍制度為基礎形成的城鄉(xiāng)二元社會結構使城市勞動力市場被人為地分割為正式市場和非正式市場,以致農民工在城市務工過程中務工崗位的選擇范圍受到較大限制。而地方政府在農民工務工方面監(jiān)管、協(xié)調的缺位,用人單位用工體制和工資制度的滯后性以及農民工個人文化素質低下、維權意識淡薄,使得農民工權益屢遭侵害,不能在務工城市享受社會保障權利。而農民工自身信息量的不足和社會關系的狹窄使得他們在外出務工時具有一定的盲目性,不僅工作和生活環(huán)境惡劣,缺乏相應的勞動保護,且因缺乏組織性而勢單力薄,在自身權益受到侵害時無法得到有效保障。這就急需一種合理有效的制度和管理方式來解決農民工問題。 本文提出以農民工勞務派遣組織優(yōu)化農民工權益保護的途徑,從其產生于發(fā)展、與國外勞務派遣組織之比較研究、農民工勞務派遣組織的應然定位、優(yōu)勢弊端分析、與改進意見等方面,深入分析了發(fā)展農民工勞務派遣組織的必要性,并提出了合理化優(yōu)化建議。
獲獎情況及評定結果
- 無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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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方式
- 走訪、問卷、現場采訪、人員介紹、個別交談、親臨實踐、會議、圖片、照片、書報刊物、統(tǒng)計報表、影視資料、文件、集體組織、其它
同類課題研究水平概述
- 我國《勞動法》原先所保護的對象是城市勞動者。而現在的社會實際情況已經發(fā)生巨大變化。1億多的農民工進入城市務工,他們?yōu)槌鞘凶龀鼍薮筘暙I,卻無法享有與城市職工同等的待遇。子女的受教育問題、養(yǎng)老、事業(yè)、醫(yī)療、住房、勞動保護等多方面的社會保障問題都是《勞動法》所無法涵蓋的,農民工在這些方面的權益受到侵害進行維權時就缺乏有效地法律依據。不僅如此,《勞動法》的規(guī)定過于原則化,比如工資支付條款就過于籠統(tǒng),缺乏實際可操作性。國家雖然對建筑企業(yè)拖欠工程款問題做出特殊規(guī)定(比如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建筑部《關于切實解決建筑業(yè)企業(yè)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通知》),但這一規(guī)定不能涵蓋農民工工作的所有領域。 目前國內針對上述問題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提出對策上,缺乏主導型、針對性的具有現實意義的解決方案和途徑。我國到目前為止還沒有一部單獨的農民工社會權益保護法。尚未提出系統(tǒng)的立法建議,亦未形成成熟的理論體系。而針對農民工勞務派遣組織的研究,國內尚無系統(tǒng)研究成果。 英、法、德等西方先進國家。由于城市化進程起步較早,農村勞動力轉移現象應運而生。上述國家對于工業(yè)化時期因勞動力轉移帶來的問題,采取了一系列積極措施,制定種種法規(guī)。英國早在19世紀20年代末便開始針對農村勞動力轉移問題出臺諸如《老年養(yǎng)老金法》、《國民保險法》、《家庭補助法》、《國民醫(yī)療保險法》等法律法規(guī),至今,對于此類問題已形成較為成熟完整的理論體系和行之有效的解決方案。勞務派遣組織起源于美國,發(fā)展于日本,之后被其他若干國家引入。其中,歐美主要國家在對于勞務派遣組織的規(guī)定中,均以同工同酬作為派遣立法中的重要規(guī)定,此外還通過明確派遣員工的假期、獎金來做進一步的保障。總的來說,發(fā)達國家人口流動時期的勞務派遣立法研究自成系統(tǒng),較為成熟,但是,這并不完全適合中國這個發(fā)展中國家的具體國情,尤其是針對中國農民工數量以及社會作用與影響力巨大的基本國情,照搬照抄西方研究成果是不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