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产性70yerg老太,狠狠的日,欧美人与动牲交a免费,中文字幕成人网站

主辦單位: 共青團中央   中國科協   教育部   中國社會科學院   全國學聯  

承辦單位: 貴州大學     

基本信息

項目名稱:
江西鄱陽湖排污權交易的市場制度設計研究
小類:
社會
簡介:
分析了鄱陽湖實施排污權交易現有的正、負面條件,從經濟、政策、法制、技術以及市場機制五個方面進行闡述,并且客觀的認識到在企業(yè)環(huán)保意識、排污權分配方法具體設定以及排污權交易市場活躍度等方面有待進一步提高。
詳細介紹:
在已有的條件基礎上,提出了鄱陽湖排污權交易制度設計的總體思路,合理設定排污總量,建立區(qū)域排污權分配模型,提出了具體的計算方法。在排污權分配過程中,除了基本的排污權一級分配外,在二級分配過程中采用三種不同的分配方式:競價拍賣、有償分配和無償分配。并且針對鄱陽湖實行排污權交易制約性因素,制定了相應法律法規(guī)政策,提出了完善市場機制的相應措施,充分運用社會輿論監(jiān)督力量。通過該分配機制,可以進一步推進鄱陽湖流域水污染權的分配工作,也提高了鄱陽湖流域水污染權交易的積極性。

作品圖片

  • 江西鄱陽湖排污權交易的市場制度設計研究

作品專業(yè)信息

撰寫目的和基本思路

研究目的:探究適合江西省的排污權交易制度,為江西省進行排污權交易提供一定的制度參考 基本思路:通過現狀分析,即國內外排污權交易現狀、排污權交易條件以及存在的不足和必要性研究,引出本課題的重點研究內容,即總量控制制度的完善和排污權分配問題,進行實證分析,結合江西省的實際情況對江西省建立排污權交易提出一些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的建議。

科學性、先進性及獨特之處

1、分配模型 構造了以區(qū)域經濟發(fā)展水平(GDP)、環(huán)境容量、政策規(guī)劃和近年平均排污水平為變量的數學模型,通過歷年數據的線性回歸得出變量與排污權分配之間的相關性,得出一個較為公平的排污權分配模型。 2、政府對企業(yè)排污權分配的創(chuàng)新 政府可以考慮無償分配、定價出售和競價拍賣三種分配方法相結合的方式,對企業(yè)進行排污權分配,以促進排污權交易的推廣和有關公平的協調。

應用價值和現實意義

通過使用市場的方式,使社會經濟發(fā)展過程的出現的負外部性內部化,使經濟發(fā)展與環(huán)境保護協調發(fā)展,而不是走先發(fā)展后花費更大代價治理的老路。當前排污權交易制度還存在著許多不足的地方,例如選擇總量控制的局限,排污權公平分配法的不完善等。解決好當前排污權交易制度中存在的問題才會發(fā)揮該制度最大的效用。

作品摘要

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速和經濟的高速發(fā)展,鄱陽湖流域水污染問題日趨嚴重。選擇有效的水污染權配置機制來控制和減少鄱陽湖流域的水污染,成為一項重要的研究課題。本文針對鄱陽湖排污權交易這一主題,著重從以下兩方面進行分析研究: 首先,分析了鄱陽湖實施排污權交易現有的正、負面條件,從經濟、政策、法制、技術以及市場機制五個方面進行闡述,并且客觀的認識到在企業(yè)環(huán)保意識、排污權分配方法具體設定以及排污權交易市場活躍度等方面有待進一步提高。 其次,在已有的條件基礎上,提出了鄱陽湖排污權交易制度設計的總體思路,合理設定排污總量,建立區(qū)域排污權分配模型,提出了具體的計算方法。在排污權分配過程中,除了基本的排污權一級分配外,在二級分配過程中采用三種不同的分配方式:競價拍賣、有償分配和無償分配。并且針對鄱陽湖實行排污權交易制約性因素,制定了相應法律法規(guī)政策,提出了完善市場機制的相應措施,充分運用社會輿論監(jiān)督力量。通過該分配機制,可以進一步推進鄱陽湖流域水污染權的分配工作,也提高了鄱陽湖流域水污染權交易的積極性。 關鍵詞:排污權交易、排污權、制度設計

獲獎情況及評定結果

參考文獻

[1]沈滿紅,錢水苗,《排污權交易機制研究》,中國環(huán)境科學出版社,2009 [2]王金南,畢軍,《排污交易:實踐與創(chuàng)新———排污交易國際研討會論文集》,中國環(huán)境科學出版社,2009 [3]李曉績,排污權交易制度研究,吉林大學博士論文,2009 [4]陳紅飛,排污權交易制度研究,浙江大學碩士論文。2002 [5]吳亞瓊,總量控制下排污權交易制度若干機制的研究。華中科技大學博生論文,2004 [6] Toru Morotomi ,Institutional Design for the Emissions Trading System in Japan, Kyoto University School of Government and Graduate School of Economics,2006

調查方式

問卷 實地調研

同類課題研究水平概述

1.排污權的總量控制 水污染物總量控制是水污染權分配的前提,只有在環(huán)保部門確定出一定區(qū)域的環(huán)境質量目標,并據此評估該地區(qū)的環(huán)境容量,然后推算出污染物的最大允許排放量的前提下,水污染權的初始分配才能確定出所能分配的量。水污染物總量控制又可分為容量總量控制和目標總量控制兩種方式。 確定水環(huán)境容量是進行水污染物容量總量控制的基礎。司全印和高榕探討了水環(huán)境容量的概念。該文指出,水環(huán)境容量是設定河段滿足一定水質量要求的天然消納某種污染物的能力。只有污染物排放總量在水環(huán)境容量之內,水質才不會惡化下去,水資源才能在質的方面實現持續(xù)利用(司全印,高榕,2006)。 確定排污總量是進行水污染物目標總量控制的基礎。馬中等提出了目標總量控制的概念。該文指出總量控制是將管理的地域或空間(例如流域、環(huán)境功能區(qū)等)作為一個整體,根據要實現的環(huán)境質量目標,確定該地域或空間一定時間內可容納的污染物總量,采取措施使得所有污染源排入這一地域或空間內的污染物總量不超過可容納的污染物總量,保證實現環(huán)境質量目標(馬中等,2002)。 2.排污權的分配 水污染權分配是水污染權交易的基礎。1990年美國在《清潔空氣法修正案》中提出了三類分配方案:免費分配、公開拍賣和固定價格出售,此后很多學者對這三種分配方式進行了深入的研究。 張穎和舒相軍認為我國目前正在實施的排污權免費分配的模式基本上依據的是實際排放量標準,不僅具有這種標準所存在的先天不足,而且環(huán)保主管部門不可能對每個行業(yè)和企業(yè)都有細致的了解,難以準確地進行審核,在這種情況下,一項排污權的發(fā)放事實上是基于政府和企業(yè)雙方討價還價的結果,而我國排污權有償分配的模式正處在探索階段,主要以政府統(tǒng)一定價的方式為主,這種方式不考慮各個排污企業(yè)的不同狀況,具有簡單、易于實施的優(yōu)點,但也由于同樣的原因而不具有經濟上的最優(yōu)性,盡管如此,他還是認為有償分配的模式將扮演越來越重要的角色(張穎,舒相軍,2005)。 Hahn對許可證免費分配給排放單位的情況做了調查,得出一個重要的調查結果:最初的分配對許可證的最后分配(交易后)和市場勢力存在下的許可證價格都會產生影響(這與競爭市場上發(fā)生的情況相反,在競爭市健分上最終價格、許可證的最終分配與起始的分配是沒有關系的)(Robert W Hahn, 1984)。
建議反饋 返回頂部